我竟然这么帅

【知乎体】【楼诚】怎么样才算得上完美伴侣?

把那个“大哥我可以喜欢你吗,不打扰你的那种。”给补全了……_(:з」∠)_
我以为我开学就会恢复更新速度,没想到我又入了打牌这个坑,室友过年没打牌打过瘾,如今……我被扑克控制了快扶我起来!!!【住嘴吧你】




怎么样才算得上完美伴侣?

明楼, 不惧死,唯恐生时无他伴而归。

漫无目的的翻弄软件数时,阿诚带着笑意读出这个题问的时候我也恰好点开。

争论了几句,他最终认命缴械,起身出去煮咖啡,故而由我来答此题,甚喜。

我们之间,大抵是眼神与肢体动作的交流多于言语,流于言表,不如倾之用心。

回顾跟他磕磕绊绊走过的几年,思忖片刻,最终还是决定写下这句:为了国家可以争先恐后的去赴死,为了对方可以千方百计的活下来。

私以为,应是大国大义前不因对方失去是非理性,小家私情前浓情蜜意不稀薄分毫。

我本人,实在固执。年轻的时候总是胸腔烈火不灭,一味的想找寻所谓真正的“灵魂伴侣”,不巧连栽跟斗,过程不再一一赘述,只有一件事到现在我还记着。
大抵是春天吧,开春不久,阳光甚好,收在屋里几近一个冬天的花都缩着茎叶无精打采,阿诚不愿把喜欢的花假手别人,就不辞辛苦楼上楼下院里院外跑进跑出把花给搬了出来,一时间,许多花虽是无精打采,但打眼看过去,院子里倒也算得上是一片花红柳绿。

不止一个冬天的感情拉锯和抗争,着实让人身心俱疲,入眼的斑斓颜色倒让人忍不住惊艳。

明台又是扯水管又是递花剪,小心伺候着倒腾花的阿诚。

这幅光景实在好看,大姐踏春归家,瞧着满园春色,笑到“尽日寻春不见春,芒鞋踏遍陇头云。”

明台想必是读过,拿着小铲子跟在阿诚屁股后面乐颠颠的跑着还不忘扭头接到“归来笑拈梅花嗅,春在枝头已十分”

阿诚不接话,沉默着从明台的手里拿东西修整花。

半响,终于忙完。明台一靠近大姐便如无骨一般瘫在大姐旁边,大姐自是宠爱这个弟弟,手下不停的给他捶肩膀,埋怨我不去帮忙,又斥阿诚从来也不疼着明台。

阿诚低着头一直在看一盆花,我心下疑惑,凑近他身边低头也去看花,他将洗罢手,莹润的指尖上闪着水的光芒,他微微矮身靠近我的耳边,唇角勾着带了些笑意“大哥,我可以喜欢你吗,不打扰你的那种。”

我闻言转头看他,他恰好抬头,阳光折射进他的眼睛,与我坦然对视,闪烁着眼睛将春光尽收眼底。
何需寻春?春在眼前。

东鳞西爪说了这么多,似是又跑了题。

不论身边的人如何换,不论是跌宕还是平淡,他始终都是我最趁手的枪,亦是心中最温暖的房。

因为职业的原因,我们需要时刻注意且隐匿自己的身份。
由于他和我的疏忽和工作的疏漏,他的一些行动痕迹被发现。
无奈只能出下下策,他假装成走错路的弟弟,而我则要硬起脾气,扮演一个恨铁不成钢的哥哥。

我把计划全盘写下,正欲交与他仔细分析,他匆匆进房间,来不及坐下,低声把自己的计划讲与我听,与我写的相差无几。

说起容易做起难。
他跪下雪地里满脸血污求我的原谅,我攥紧抢抵在他的头上,崩起表情略过他所有的假意后悔的眼泪,抬腿踢掉他攀上来的双手,还要应景的踹下不留情的一脚,最后愤然离去。

过程我不愿再赘述,手指和大脑那种颤抖不得安的感觉无法再令人坦然的写下文字。

最后回家,他立在门口,脸上擦了药,手上缠着绷带,不提任何苦辛,伸手抓握住我生冷的手,“喝点热茶吧。”

可谓是随时锋芒毕露,抛东舍西剑指苍天,又随时无棱无角,居于一处平静如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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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文刚完,阿诚恰端咖啡进屋,写到最后实在觉得言语的力量过于微弱,便探头欲行动表示,他搁了咖啡微微低头闪身,我趁他闪身,微微一侧,最终还是落下匆忙一吻,他挥手戏称我老不正经,之后便又坐在桌子边开始写字。

他握笔端正,手指又实在好看,纵使这么多年过去,看他认真写字,还是会忍不住愣神。

他年轻时候能握枪杀敌的手,转圜于厨房和花园。

提起笔能愤然而书家国危亡男儿何不带吴钩的手,亦能在平静无波的时候写观风听雨后感。

忽而想起一首诗“静观世事淡纷尘,闲品诗书自如春。抱夜聆风别有味,卧楼听雨最怡人。”

不必追求完美,但求平安喜乐,无愧于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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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意是写“是我最趁手的枪,亦是我睡过最舒服的床”但是我知道你们必污,机智的我改了词。【微笑脸】

好了正经说几句,写知乎体的越来越多,大手也是越来越多,我写的不怎么样,我知道自己没什么立场,但是作为一个读者,我真的只希望,有些人吧,能把握一个度,过,犹不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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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令暂开霁,过是吾无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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